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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1) |
本計畫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,除白蘭氏產品及某些贈品外,為直接提供予會員,本公司並非該商品之出賣人或廣告商,本公司與代理商間亦無合夥、代理、經銷或提供保證之關係。作業時間自會員提出兌換之申請時起至少需6週作業時間,方可寄發兌換商品或抵用劵予會員,倘未能於上述期限內完成作業,不論其原因是否可歸責於本公司,本公司將盡力協助會員協調處理,惟並不對會員負擔任何責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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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2) |
若贈品寄出後,無法送達會員而退回本公司時,本公司將於收到兌換贈品退件15天後,取消會員該筆兌換,恕無法回復兌換之點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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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3) |
本公司有權經公告後變更本活動之商品、參與廠商及所有兌換憑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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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4) |
為維護會員權益,避免他人冒用會員名義兌換商品,商品或兌換劵之寄送地址一律為在資料庫中登錄地址,本公司亦不接受指定非會員本人為收件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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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5) |
本公司與本計畫提供之各類禮品及服務之廠商並無合夥、經銷、代理或保證人關係;如會員與本活動參加廠商就提供之產品或服務有爭議時,均由參加廠商自行負責,概與本公司無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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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6) |
會員以紅利積點兌換本活動之回饋商品,倘應繳納任何稅捐時,應由會員負擔該筆稅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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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7) |
本公司得隨時修正、暫停或終止本計畫之相關辦法,並刊登於本公司相關網站媒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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